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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体育特长生“悦纯补助”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阅读:


各校运动队队员、各体育类社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彭蕾校友于2016年6月在母校设立了“悦纯补助”体育特长生评选项目。为进一步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及推动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现就2020年度“悦纯补助”体育特长生评选项目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且具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普通运动队在训队员身份的学生运动员。体育社团(俱乐部)是指正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学生体育组织。

二、评选等级及名额:设一类、二类、三类补助。每年评选一类补助15人(2000元/人);二类补助20人(1500元/人);三类补助30人(1000元/人);优秀体育社团(俱乐部)2个(0.5万/个)。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文化课学习无不及格情况(补考前)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其他条件

(1)申报一类补助的同学,当年(注:同年度,1-12月份,下同)运动训练出勤率达90%以上,且在当年的体育总局、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四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学生运动员。

(2)申报二类补助的同学,当年运动训练出勤率达到学年总出勤数的85%以上,且在当年浙江省体育局及浙江省教育厅计划内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成绩前三名,集体项目成绩前四名的学生运动员。

(3)申报三类补助的同学,当年运动训练出勤率达到学年总出勤数的85%以上,且在当年浙江省体育局及浙江省教育厅计划内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成绩前六名,集体项目成绩前八名的学生运动员。

(4)在年度内,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及承办的各项大型活动服务工作、开展的体育活动学生参与度高、管理规范、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影响体育社团(俱乐部)可申报优秀体育社团(俱乐部)补助。

四、评审程序

1.“悦纯补助”实行学生个人申报制。即学生本人在自我评价基础上,根据补助类别的评申条件和本人素质评价的情况,进行自愿申报。

2.“悦纯补助”由学生所在各学院提供文化课学习证明材料,并进行材料审核。

3.申报学生需填写《“悦纯补助”申报表》(附后)一式3份,并提供以下主要材料:(1)参评学生年度原始成绩单1份;(2)体育竞赛成绩证明;(3)学院对该学生评语鉴定(需说明该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日常表现情况,及学院评语);(4)教练员对评选学生的训练评语鉴定;(5)由体育工作部审核过的参评学生年度训练考勤登记表。

4.申报社团(俱乐部)需填写《“悦纯补助”申报表》(附后)一式3份,并提供以下主要材料:(1)当年组织活动审批表;(2)群体活动组织总结(需社团指导教师签名);(3)主要成员在校期间(注:指当年)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学生所在学院出具);(4)体育工作部出具学校大型体育活动参与证明。

5.学生或社团在申报补助时,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即取消其资格,并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补助金与荣誉证书。

6.经体育工作部评审,在5月20日前最终确定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7.学生或社团对“悦纯补助”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体育工作部提出申诉,体育工作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学生对体育工作部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相关部门提起申诉,由学校组织进行综合审查、征求各方意见后作出最终处理意见。

8.根据学校财务规定发放奖金。

五、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2021年4月26日,逾期视为弃权。

2.申报材料(含表格和附件)书面打印稿请交至下沙校区主田径场西看台119办公室严小虎老师,材料电子版请发邮箱 zjgsutgb@163.com;联系电话:28008661(办)、644004(手机短号)。

 

附件1: 悦纯补助申报表(学生运动员)

附件2:悦纯补助申报表(体育社团俱乐部)

体育工作部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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