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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疫苗接种期间体育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阅读:

各学院(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412日《关于学校开始新冠疫苗接种的通知》,因新冠疫苗接种后一周避免剧烈运动,例如跑步、打球、跳操及游泳等。为此,经研究,我校疫苗接种期间师生体育活动与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教学课:上课前,由任课教师点名统计班上接种疫苗7天内的学生,登记后集中安排轻微运动或见习等。

二、阳光长跑:运动世界app首页会有公告,接种过疫苗的学生,阳光长跑可暂停一周,暂停一周后恢复。

三、群体活动:已进行中的“商大杯”等系列赛事(如篮球、足球比赛等)全部暂停,未进行的体育赛事延期开展,教职工系列体育比赛(如“健身杯”气排球等)经与工会等协商后全部暂停,重启时间将另行通知;第39届田径运动会(512-14日)和“校友杯”体育竞赛时间暂不变。

四、校运动队:4月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浙江省等赛事的运动员可在比赛后集中接种疫苗,5月份参加赛事的运动员在4月正常接种疫苗。各教练员对接种疫苗7天内的运动员自行安排训练内容,注意控制运动量,避免剧烈运动。

五、遇上级安排的体育活动(如省体质健康测试抽测等)经学校同意后另行通知。

六、各学院(部门)要做好有关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后一周避免剧烈运动的教育提醒工作,合理安排体育活动。

未明事项可咨询体工部办公室王连卿老师(电话0571-28008669)。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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