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大资产[2019]设备(家具)报废处置的通知》,人体成分分析仪(资产编号为20054511),因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且已达报废年限,申请报废,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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